校内各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单位、各位博士后: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高广大博士后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我校决定表彰一批博士后工作先进个人和具有创新精神、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评选对象
1、四川大学博士后工作先进个人:从事博士后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
2、2012年度四川大学优秀博士后:已办结进站手续,目前仍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四川大学博士后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品质,工作认真负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所在流动站在国家和四川省的评估中取得过“优秀博士后流动站”称号;
2、所在流动站招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
3、积极组织博士后参加博士后联谊会活动及其他社会服务活动;
(二)“2012年度四川大学优秀博士后”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品学兼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站期间科研工作做出了优异成绩;
2、具有创新精神,在站期间的科研项目涵盖经济社会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3、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四川省博士后特别资助金等;
4、在站期间发表了高质量的科研论文;
5、在站期间积极参与博士后联谊会组织的活动或其他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
博士后管理工作人员下载“四川大学博士后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一份)、博士后本人下载“四川大学优秀博士后申报表”(一份),报流动站所在单位审批后于2012年11月15日前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4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蒋莉华、刘畅
联系电话:028—85402040
附件:四川大学博士后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四川大学优秀博士后申报表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