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为了做好研究生新学期开学教学和选课工作,现将若干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2级研究生统一于9月10日开始上课。
2.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求研究生选课以研究生课表为依据选入规定的班级,选课后不得跨班上课。在选公共课程(外语类、政治类、数学类)时,应按照《2012秋研究生公共课程表》中统一安排进行选课并上课。务必仔细核对课程名称、班次、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有与实际课程不符,应询问本学院教务老师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选课。
3.研究生必须以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为根据,同时在选课系统提供的课程信息提示之下选择确定自己应修读的课程。所在学院本期未开的课程,请留至以后学期再选尽。尽可能在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中进行选课,若需要选择跨专业的课程,应该取得导师的同意。
4.为了让更多的同学能选到课并听到课,所有选择修读的课程在系统开放期间未退课,而又无故不听课或擅自缺考者,作旷考论处,成绩记为0分。
5.本学期修读的课程请务必在系统中选课,如未选课,该门课程即使参加考试,也不计成绩。
6.《中国文化·英文论文写作》等特殊课程,不选课;
7.登陆选课系统等常见问题,请访问如下链接: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531
8.选课过程中不明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公共课、公选课联系电话:85403930;其他课程请联系各开课院系教学管理人员。
9.网上选课时间安排如下:
选课时间:9月10日(周一)10:00至9月14日(周日)16:00,学生可以在该阶段选课、退课。调整时间:9月24日(周一)10:00至9月28日(周五)16:00,调整结束不再开放选课系统,无人工补退选。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办公室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