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重点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与国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共同开展合作,选派具有特别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现根据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的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为攻读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人员分别5人。我校可推荐人数为每个类别各4-6人。
二、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可参见:http://www.csc.edu.cn/Chuguo/6a4f9d3b09254b5285c3ef6b9ce139d2.shtml(博士学位)、http://www.csc.edu.cn/Chuguo/99ed12cac6ec4f8e9c8558be74a95a1b.shtml(硕士学位)
三、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尽快登陆麻省理工学院网站,认真查阅专业方向及研究领域的信息,与导师建立联系,按照外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注:MIT一年制硕士学位不在资助范畴之列),及时获得麻省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无需免学费)。根据中美双方协议,申请人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申请“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graduate fellowship program”(参见:http://odge.mit.edu/finances/fellowships/international).
四、2013年1月18日前,请有关(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出具正式推荐公函(含申请人联系方式),连同申请人邀请信复印件(如暂无,意向性邀请函亦可)、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一并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行政楼511室)。
五、申请人经学校评审通过后,获本奖学金项目正式申请人资格。请申请人于2013年3月20日至4月5日,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向留学基金委提出正式申请,并于4月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两份(含已签名的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麻省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向麻省理工学院提交的全套申请材料复印件)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管科(行政楼511室)。
六、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实行差额录取,并向麻省理工学院提供最终的录取名单。
七、录取人员纳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管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保证金等手续。
八、本奖学金的全部费用由留学基金委和麻省理工学院共同负担。留学基金委提供前两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生活费(2400美元/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等。麻省理工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情况,按照学校标准提供从第三年至完成学业所需的全部费用。
申请人在联系外方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美大事务部王英振老师联系(电话:010-66093916、传真:010-66093945)。
我处联系人:樊玲老师 联系电话:85407080
办公地点:国际处派管科(行政楼511房)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12月26日